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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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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联合公告2013年第164号(关于美国输华葡萄酒证书事宜)

法规类型】海关规范性文件  【内容类别】关税征收管理类 
【文  号】联合公告〔2013〕164号  【发文机关】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 海关总署 
【发布日期】20131202  【生效日期】20131202 
【效  力】[有效]  
【效力说明】有效 
  经海关总署、质检总局与美国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磋商达成一致,自2014年3月1日起,美国财政部烟酒税收贸易局将启用美国输华《葡萄酒出口证书》(证书样本见附件),作为美国输华葡萄酒的唯一官方证书,不再签发目前的美国输华葡萄酒原产地证书、健康证书、卫生证书、真品证书及自由销售证书等证书。
  特此公告。
  附件:1.《葡萄酒出口证书》样本(质检联)
             2.《葡萄酒出口证书》样本(海关联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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